文書鑒定與筆跡鑒定的關系
文書司法鑒定是筆跡鑒定,偽造、變造文書鑒定,打印、復印、印刷文書鑒定,印章印紋鑒定,文書制作時間鑒定的統(tǒng)稱。即文書司法鑒定包括筆跡鑒定。
文書司法鑒定是一個統(tǒng)稱,文書司法鑒定包括筆跡鑒定。文書鑒定可以認定犯罪嫌疑人等提供證據,筆跡鑒定是確定是否某人在文書物證上留下字跡。

筆跡鑒定流程
1、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;
2、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,確定提供鑒定的樣本;
3、由雙方協(xié)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;
4、鑒定機構接收后鑒定申訴后,憑借自己專業(yè)技術及依法做出鑒定意見;
5、雙方當事收到鑒定意見后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,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。
筆跡鑒定怎么鑒定的
鑒定手書字跡誰寫的,也就是同一性鑒定。專家根據待鑒定文書(檢材)的書寫習慣,偏旁特征,起筆、落筆的形態(tài)等等,與鑒定對象的字跡(樣本)對比,從而鑒定出執(zhí)筆者是誰。
影響筆跡鑒定的因素有哪些
首先是時間。每隔幾年,人的書寫習慣會發(fā)生變化。鑒定的樣本,一般要同時期的,如果無法取得同時期樣本,那準確性就大打折扣了。銀行預留簽字樣本,每隔一段時間要換掉,就是這個道理。
其次是方法。這是更重要的一點。筆跡鑒定,說起來是專家在鑒定,實際上憑的也是肉眼,靠的是經驗。查現行《筆跡鑒定技術規(guī)范》,談到認定筆跡的幾個方面,一看書寫模式,也就是大致什么字體,是行是草,寫得潦草還是規(guī)范,是成熟還是幼稚;二是看書寫習慣,即起落筆的特征,筆畫習慣和規(guī)律,對筆的控制程度等;三看對標點的使用習慣,還有下筆重不重等等。
還有就是字數。字數越多,鑒定得越準,如果只有簽名兩三個字,很難找規(guī)律。法律要求自書遺囑必須全文手寫,打印后只寫簽名的,不滿足形式要件。這樣的規(guī)定除了考慮自我意愿真實之外,簽名比較容易偽造,難以鑒定,可能也是一個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