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的區(qū)別
1、證件名稱不同
舊的房產證,其全名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》;而新的不動產 權證書,其全名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》。 相同的是,深紅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燦燦的國徽。
2、監(jiān)制機關不同
舊的房產證,監(jiān)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,國務院機 構改革前,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;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,監(jiān)制單位則是中 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。
3、權證編號不同
舊的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,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;新的不 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,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。
4、頒證詞不同
舊的房產證頒證詞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,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,對所有權人申請登 記的本證所列房產,經審核屬實,特發(fā)此證。 新的不動產權證頒證詞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 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,對不動產權利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不動產 權利,經審查核實,準予登記,頒發(fā)此證。
5、標注產權信息不同
舊的房產證在正文需標注“房屋所有權人”、“共有情況”、“房屋坐落”、“登 記時間”、“房屋性質”、“規(guī)劃用途”、“房屋狀況”、“土地狀況”等。其中,房屋 狀況還需要詳細注明房產的“總層數(shù)”、“建筑面積(平方米)”、“套內建筑面積”、 “ 其他”; 土地狀況需要詳細注明房產附著土地的 “ 地號 ” 、“ 土地使用權取得方 式”、“土地使用年限”。信息非常龐雜。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在正文需標注“權利人”、“共有情況”、“坐落”、“不動 產單元號”、“權利類型”、“權利性質”、“用途”、“使用期限”和“權利其他狀況”。 非常簡明扼要。
房產證產權過戶辦理流程
一、到“登記信息、驗證協(xié)議”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(xié)議驗證手續(xù)。 二、到“房地產估價”窗口辦理評估手續(xù)。
三、到“公證”窗口辦理公證手續(xù)。
1、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。
2、代理人代為申請的,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; 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;。
3、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;。
4、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。
5、法定繼承人已死亡,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。
6、被繼承人的婚姻、父母、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。
7、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、材料。
四、到“私房交易”窗口辦理交易手續(xù);。
五、到“契稅、印花稅”窗口繳納印花稅;。
六、到“產權登記發(fā)證”窗口辦理《房屋所有權證》更名手續(xù)。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:
(1)登記申請書;
(2)申請人身份證明;
(3)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;
(4)證明房屋所有權發(fā)生轉移的材料; 可以是買賣合同、互換合同、贈與合同、受遺贈證明、繼承證明、分割 協(xié)議、合并協(xié)議、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,或者其他證明 房屋所有權發(fā)生轉移的材料。
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費用: 證明財產為繼承、贈與的,接受益人按金額總數(shù)收費:
(1)不滿 1 萬元的,按 1%收費,但最低收費 10 元;
(2)1 萬元以上的,按 2%收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