龍泉市文化館,是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事業(yè)單位,是政府為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、組織輔導群眾開展文化活動而設立的綜合性群眾文化事業(yè)機構(gòu),是當?shù)厝罕娢幕囆g活動的中心。
龍泉市文化館,是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事業(yè)單位,是政府為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、組織輔導群眾開展文化活動而設立的綜合性群眾文化事業(yè)機構(gòu),是當?shù)厝罕娢幕囆g活動的中心。其前身,可以追溯到上世紀40年代的“民眾教育館”。新中國成立以后,改“民眾教育館”為“人民文化館”。后借鑒前蘇聯(lián)經(jīng)驗,我國建立起群眾藝術館、文化館體系,縣級設立文化館,地市級以上設立群眾藝術館,“人民文化館”又更名為“龍泉縣文化館”。1990年12月26日,國務院批準龍泉撤縣設市后,更名為“龍泉市文化館”。龍泉市文化館舊館舍位于龍泉市中山西路45號,建于1982年的舊館舍,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《關于第六個五年計劃的報告》精神,在西大寺舊址上新建的文化、圖書、展覽綜合樓,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。為適應我市文化大繁榮大發(fā)展的形勢需要,2008年10月正式動工興建文化館大樓。該大樓由政府投資,融藝術展廳、多功能廳、文化藝術培訓等于一體。2011年8月17日,正式遷入。新大樓坐落在人民公園文化廣場西側(cè),建筑面積3079平方米。包含藝術服務中心、社會活動部、造型藝術部、表演藝術部、鄉(xiāng)音民樂俱樂部、夕陽紅藝術中心、書畫沙龍、音舞之家等,內(nèi)設舞蹈廳、多功能廳、展示廳、報告廳、會議室、藝術檔案室、服裝室、音樂室、美術室及錄音棚等群眾文化活動專業(yè)廳室,與人民公園文化廣場遙相呼應,成為龍泉市民文化活動的中心。本館現(xiàn)有事業(yè)編制15個,在職干部職工14名,離退休人員6名。全館共有副高職稱5名,中級職稱5名。有大專以上學歷10人。2011年11月11日,在文化部開展的全國第三次縣級以上文化館評估定級中,龍泉市文化館被授予國家一級文化館譽稱。
龍泉市文化館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: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;開展愛國主義、集體主義、社會主義宣傳教育;組織開展文藝演出、比賽、展覽、游藝等群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;輔導和培訓綜合文化站業(yè)務干部和業(yè)余文藝骨干;輔導群眾文藝創(chuàng)作,組織開展群眾文藝創(chuàng)作活動;組織開展群眾文化理論研究;搜集、整理、保護非物質(zhì)文化遺產(chǎn);建立健全群眾文化藝術檔案;開展對外群眾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