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戈氏鳥,又名冠恐鳥或加斯頓鳥(學名Gastorni'),是一屬已滅絕及不懂飛行的大型鳥類,生存于古新世晚期至始新世。 戈氏鳥的學名是以其發(fā)現(xiàn)者賈斯頓·普蘭特(Gaston Planté)來命名,其首個化石于1855年在德國的蓋塞特發(fā)現(xiàn)。于1876年,愛德華·德林克·科普(Edward Drinker Cope)在北美洲發(fā)現(xiàn)另一組化石,并取名為不飛鳥(學名Diatrym')。它們是極接近的近親,學者現(xiàn)時相信它們是屬于同一類。
戈氏鳥生存的環(huán)境有大量的密林,氣候潮濕至半干旱。北美洲及歐洲當時很接近,尤其格陵蘭是被林地及草原覆蓋,這兩個洲之間只有約幾百公里闊的海峽阻隔戈氏鳥的祖先。當西部內(nèi)陸海道退卻後,北美洲就成為一個連接的大陸,歐洲因為阿爾卑斯造山幕及古新世-始新世極熱事件的高海平面而成為群島,地理上有點像今天的印尼。過往不飛鳥被指為掠食者,就戈氏鳥雙腳的大小,它可能較為靈活,以追捕快速的獵物。故此,戈氏鳥被指是隱藏自己,或是群體狩獵獵物。如果戈氏鳥是掠食者,它需要利用其他手法在密林中獵食。
20世紀90年代以來,從中國遼西“飛出”的古鳥類一種接一種,但它們都沒能動搖1.5億年前的始祖鳥頭上“已知最早鳥類”這一桂冠。然而,在第一具始祖鳥化石于1860年在德國索倫霍芬出土之前,人類知道的最古老鳥類是哪一種呢?是5000萬年前的戈氏鳥(Gastornis),它也是當時陸地上最大的食肉動物。
1855年,法國物理學家加斯頓·普蘭特(Gaston Plante,也是汽車主電池組的發(fā)明者)在巴黎附近的早始新世地層中發(fā)現(xiàn)了一些巨型鳥類的化石,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其為巴黎加斯頓鳥(Gastornis parisiensis)。在古生物學正處于初級階段、尚未完全擺脫《圣經(jīng)》影響的那個年代,這些化石很快引起了廣泛注意。由于很多關(guān)鍵部位缺失,此后十幾年中對它的復(fù)原五花八門。1881年,另一位法國人勒莫瓦納(Victor Lemoine)在蘭斯發(fā)現(xiàn)了戈氏鳥的頭骨和更多肢骨,并由此作了一幅被長期作為“標準”的復(fù)原圖??赡苁鞘芰舜饲皫啄臧l(fā)現(xiàn)的始祖鳥、魚鳥、黃昏鳥等中生代鳥類的影響,勒莫瓦納筆下的加斯頓鳥高達2.7米,身體像鶴一樣細瘦,體現(xiàn)了許多爬行動物的特征,比如有一個尖細且長有密集牙齒的喙。
20世紀以來,隨著更多戈氏鳥的化石在英國、德國、比利時、瑞士等歐洲各地被發(fā)現(xiàn),古生物學家們注意到它們與在北美被發(fā)現(xiàn)、生存年代與之相仿的不飛鳥之間可能有親緣關(guān)系。到20世紀后期,這種觀點已得到基本公認。
今天的復(fù)原主要是根據(jù)馬?。∕artin)博士于1992年作出的,《與古獸同行》中亮相的蓋賽特戈氏鳥(Gastornis geiselensis)基本就是這副相貌:身高1.75米,身體粗壯,頭很大,嘴喙如同超大號的鉗子。相比之下,它們的翅膀非常短小,毫無飛行能力。
關(guān)于戈氏鳥到底是食肉動物還是食草動物,這個問題曾長期存在爭議。在戈氏鳥生活的年代,絕大多數(shù)哺乳動物的體重都不超過10千克,而恐角類、鈍角類這樣的龐然大物又過于“堅不可摧”,而且數(shù)量有限。按照卡邦理論,超過20千克重的食肉動物為了獲得更多能量,一般以體重不明顯小于自己的獵物為食,這樣看來始祖馬、小古猬等小家伙似乎難以填飽它們的肚子(類似的質(zhì)疑在不飛鳥身上也有)。除此之外,它們的喙在結(jié)構(gòu)和形態(tài)上也與鸚鵡的喙相似,而不像猛禽的鉤嘴。
然而更多的研究者不同意這種觀點。身高、體重與加斯頓鳥相仿,并以素食為主的走禽,諸如鴕鳥、鶴鴕、恐鳥等等,它們的腦袋都很小,因為植食不需要大頭、大喙,太大了反而累贅。再說,20多厘米長的喙用來“磕”堅果也實在大材小用,況且這種巨鳥若只是遍地揀松子、核桃吃的話恐怕真要餓死了。它們巨大厚重的喙可能更擅長夾碎骨頭,而不是更和平的工作。不過,由于當時哺乳動物的數(shù)量確實有限,它們的食譜可能是“葷素”各占一定比例的。
作為戈氏鳥的近親,其實,它雖然都屬于穴鳥目(diatrymiformes),但一般歸入不同的科。戈氏鳥的化石最早是由著名古生物學家科普(Cope)于1876年在美國懷俄明州發(fā)現(xiàn)的,此后在美國其他地區(qū)以及歐洲的法、德等國也有發(fā)現(xiàn)(由于兩者在年代、分布和形態(tài)特征上過于相近,有的學者認為,戈氏鳥其實應(yīng)該是“蓋賽特不飛鳥”)。
它的頸部短而結(jié)實,雙腿和腳爪粗壯,整個身體給人一種厚重感。也許是因為它們的翅膀與身體相比實在是太渺小、太不協(xié)調(diào)了,有人干脆認為它們可能根本就沒有外露的翅膀。
恐龍滅絕之后,出身“龍族”的鳥類先于哺乳類向巨型化發(fā)展,戈氏鳥、就是當時的陸地霸主。憑借著雖不尖銳但咬合力驚人的嘴喙和孔武有力、長有3趾的雙足,它們在當時足以成為地面上最強大的食肉動物。盡管奔跑能力可能較弱,但它們很可能經(jīng)常埋伏在森林中的某個角落,以迅雷之勢向獵物發(fā)起攻擊。除了成年的尤因他獸,恐怕當時幾乎沒有哪種哺乳類能抵擋它們致命的撕扯和抓擊。
那是一個鳥吃馬的奇妙世界?,F(xiàn)代馬的祖先名為始祖馬,體態(tài)嬌小,比貓略大,還沒有發(fā)展出蹄,腳上只有四個像蹄的趾頭。由于身體玲瓏,防御能力較弱,始祖馬的膽子非常小,稍有動靜就向密林深處逃跑。它們一旦被戈氏鳥強壯有力的喙噙住,就會被懸在半空中,在無數(shù)次大幅度左右甩動中暈倒或者死去,最后成為鳥食。始祖馬非常喜歡吃發(fā)酵的野葡萄,飽食后感官變得遲鈍,更增加了送命的幾率。
當時作為地球霸主的戈氏鳥也并非處處得意,由于身材的限制,它們只能在樹下做窩、孵蛋。在其外出捕獵的時候,如果小戈氏鳥破殼而出,那勢必不能活著跟它的父母見面。這是一個奇妙的鏈條:最龐大動物的天敵竟是最渺小的動物。戈氏鳥幼鳥的天敵是螞蟻,確切地說是螞蟻的一種——食肉蟻,史上最大的螞蟻之一。食肉蟻成群圍攻小戈氏鳥無毛的身體,喝干它的鮮血。
不過,營穴鳥目的具體起源問題一直沒有搞清楚。馬丁認為,它們是大型食肉鳥在新生代之初早期演化的產(chǎn)物,與今天的任何鳥類都迥然不同。另一位古生物學者安道爾斯(Andors)則認為,與它們親緣關(guān)系最近的是雁形目,也就是鵝和鴨子之類的游禽。
另外有指戈氏鳥有可能是吃腐肉、雜食性或草食性的。但是冠恐鳥的喙很適合用來咬碎種子及撕開植物。不過其鳥喙有可能是社交性的,而非性徵。這些互相矛盾的假說,使得對冠恐鳥的食性更不清楚。
令古生物學家感到費解的是,戈氏鳥為何它的化石僅僅在相距萬里、又有大西洋阻隔的西歐和北美發(fā)現(xiàn)?直到1980年,在中國河南發(fā)現(xiàn)了同屬營穴鳥目的浙川中原鳥(Zhongyuanus xichuanensis),這意味著這類恐怖巨鳥曾一度漫游在歐亞大陸的廣大地帶,并可能是通過白令陸橋而進入北美。它們起源于歐洲,在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了1500萬年之久(最原始的祖先甚至可以追溯到白堊紀晚期),從晚古新世一直生存到4100萬年前的中始新世,北美的不飛鳥、亞洲的浙川中原鳥則在早始新世短暫露面之后消失。